資料來源:台中金展旅行社

申辦資格:
一、年滿12()之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。(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) 

 

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:

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,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。正式學籍係指經正式入學管道,入學修讀授予學位或頒發畢業證書之課程者。

 

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:

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設立的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在學學生,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及全年授課達12周及每周達15小時的上課證明,即可申請辦理。如全年授課未達12周及每周未達15小時者,將不符合ISIC之規定,故無法申請辦理。

申請材料:
1.英文姓名需依護照英文名字以及就讀學校的英文簡稱
2.
填寫申請表格
3.
二吋相片一張
4.
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或國內外入學通知單影本
 證明文件上需註明有效期限如學生證上無註明日期,需再補當期選課表影本或有效期之學生簽證
5.
費用:NTD300

效期: 
於每年831日前辦卡,有效期至當年1231日止;於每年91日起辦卡,有效期至翌年1231日止。(以卡證上所示年份為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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